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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遞跨省超7天算徹底延誤

《快遞服務》系列國傢標準5月1日起實行 明確規定“先驗貨後簽收”本報訊 (記者索冬冬 通訊員王偉)“先簽字再收貨”“快遞變慢遞”“快件掉包損壞”,快遞行業屢屢爆出的問題令不少消費者“有苦說不出”。記者昨日從國傢郵政局官網獲悉,《快遞服務》系列國傢標準將於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該標準明確規定瞭“先驗貨後簽收”、“文明分揀”、“徹底延誤時限”等問題。昨日記者采訪的多數消費者對於該標準持肯定態度,但也有消費者擔憂地表示,“規定雖好,但就怕不能嚴格執行”。對此有業內人士稱該標準並非強制性標準,應該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配合。昨日多數快遞公司也表示,新標準將提高行業的準入門檻,快遞公司將更加註重服務競爭而不是價格戰,同時強調不會借機調價。“先驗後簽”或執行難不少消費者在以往收件時,往往因“趕時間”“怕麻煩”等原因匆匆簽字收貨,也有快目前房貸利率最低的銀行遞員則是害怕消費者驗貨後再拒收,“先驗後簽”在現實中面臨著諸多的現實問題,執行力度也成為消費者最為關註的方面。根據新的標準,快遞員將應首先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,驗收無異議後收件人確認簽收。對於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。對於消費者經常遇到的“快遞變慢遞”現象,新的國傢標準規定,徹底延誤的快件,快遞服務組織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。徹底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同城快件為3個日歷天,省內異地和跨省快件為 7個日歷天。延誤的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(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),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,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。而快件發生丟失時,免除本次服務費用(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),購買保價(保險)的快件,快遞公司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;對於沒有購買保價的快件,按照郵政法及相關規定辦理。而行業的普遍規則是3~5倍的運費。時間場地限制“文明分揀”新的國傢標準中對分揀做出瞭細致的規定,如分揀時應按快件處理場所的分區,分區作業;文明分揀,快件脫手時,一般快件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30cm,易碎件不能超過10cm; 易碎件單獨存放;小件物品及文件類快件,不應直接接觸地面等。昨日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稱,對於淘寶的快件,一些小型的快遞公司隻是要求能送到即可,對於分揀、配送時間等方面則是完全不要求,“即使丟瞭也賠得起”。

新聞來源htt信用貸款房貸刊登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4-26/14081541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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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ffwells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